禁止以歪曲、貶損等方式使用非物質文化遺產
2010-08-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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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。玻橙帐状翁嵴埲珖舜蟪N瘯䦟徸h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法草案明確,使用非物質文化遺產,應當尊重其形式和內涵。禁止以歪曲、貶損等方式使用非物質文化遺產。
草案指出,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,應當注重其真實性、整體性和傳承性,有利于增強中華民族的文化認同,有利于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,有利于促進社會和諧。 草案規(guī)定,國務院文化主管部門負責全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、保存工作;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(qū)域內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、保存工作?h級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,負責有關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、保存工作。 草案還規(guī)定,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、保存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(fā)展規(guī)劃,并將保護、保存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。 |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