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通訊員 常志飛)中國有句老話,“受人之托,忠人之事”?墒抢钅硡s將這句話拋之腦后,借用他人的身份證辦理信用卡后,謊稱沒有辦到,然后瘋狂套現(xiàn)。近日,李某被市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,緩刑一年,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。
【案情】李某今年剛剛?cè)鲱^,初中畢業(yè)后就外出打工,輾轉(zhuǎn)北京、上海等地。做了幾年的水電工后,感覺賺錢太少,周圍的人都辦廠賺了錢,他決定也回家辦廠。然而,因為經(jīng)營不善,李某辦的服裝廠在三年之后倒閉了,不但沒有賺到錢,反而欠下了十幾萬的外債,很多人上門要錢。后來他想到銀行先貸款還錢,誰知李某將自己的申請?zhí)峤唤o銀行想辦理信用卡后,被拒絕了,原來他在銀行有了不良記錄,無法通過信用卡申請。
2012年4月的一天,李某的一個朋友想請他幫忙辦理信用卡,并提供了身份證和收入證明等。李某一看,冒出了一個壞主意:自己的身份證辦不了貸款,就用別人的身份證辦信用卡貸款。在答應了朋友的請求后,李某拿著身份證到農(nóng)業(yè)銀行、中國銀行、工商銀行申請了信用卡,透支額度分別為5000、3000、2000,在填寫的資料里除了申請人填寫的是朋友的名字以外,其他聯(lián)系方式、聯(lián)系人等都是填寫了自己的基本情況。兩個月后,李某冒用朋友的名義領(lǐng)取了3張信用卡,然后將身份證還給了他朋友,說銀行審查沒有通過,沒有辦到信用卡。拿到了這3張信用卡后的李某開始了瘋狂的套現(xiàn),他先后采用ATM機柜取錢、煙酒店刷卡套現(xiàn)等方式,透支了農(nóng)行5000元、中行3000元、工行2000元。后來李某的朋友收到銀行的催要通知書后立即報了警。
歸案后,被告人李某如實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實,且退出全部透支款息。在法院審理期間,被告人李某主動繳納財產(chǎn)刑執(zhí)行保證金人民幣20000元。
【法院審理】法院審理認為,被告人李某冒用他人信用卡,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,數(shù)額較大,其行為已構(gòu)成信用卡詐騙罪,依法應予以懲處。鑒于被告人李某系初犯,歸案后認罪悔罪態(tài)度較好,并已退出全部透支款息,未給國有商業(yè)銀行造成經(jīng)濟損失,對被告人李某適用緩刑不致再危害社會且對所居住社區(qū)沒有重大不良影響,可給予一定的考驗期限。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一百九十六條第一款第(四)項、第二款、第六十七條第一款、第七十二條第一款、第三款和《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檢察院、司法部關(guān)于適用簡易程序?qū)徖砉V案件的若干意見》第九條之規(guī)定,判決如下:
被告人李某犯信用卡詐騙罪,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,緩刑一年,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
【法官提醒】:身份證作為個人身份特征的最重要憑證,按法律規(guī)定,個人必須妥善保管,這是法定義務;向熟人出借身份證也是違法行為。如果因為自己大意的遺失、或者隨便亂借,被心懷不軌的“宵小”利用,將會承擔意想不到的法律后果。因此,提醒廣大市民,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證件,以免產(chǎn)生不必要麻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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