鄰里相處貴在和睦,但河失鎮(zhèn)沈丁村兩村民發(fā)生糾紛后,一方在路上設置障礙物,給另一方通行造成了不便,雙方的矛盾越積越深,最終鬧上了法庭。
萬留女與葉和平都是河失鎮(zhèn)沈丁村人,兩家是鄰居,萬留女住西邊,葉和平住東邊。萬留女門前的路雖然是一條不到三米寬的石子路,卻是她家通行的主干道。從萬留女門口往東,路上被鄰居葉和平設置了水泥樁,種上了農(nóng)作物,萬留女一家的通行受阻,她只能從后門的一條路上通行,但這也不是長久之計。
這條被堵的石子路是村里十多年前鋪設的,這些年來,萬留女一家一直從這條路通行。去年,兩家還打算出資把這條石子路鋪設成水泥路,應該說鄰里之間的關系還是不錯的。鄰里和睦,共同出資齊心協(xié)力鋪路,贏得了許多村民的贊許。那么后來發(fā)生什么事情,導致雙方的關系發(fā)生突變,從和睦的鄰居關系變得矛盾重重的呢?河失鎮(zhèn)沈丁村中心戶長葉金林介紹,就是因為葉和平砌院墻,引發(fā)了矛盾,路也沒有造成。
看到葉和平家的院墻超出了約定的范圍,萬留女一家勸阻不成,一氣之下,將自己家原來的院墻推倒,也往前移到了與葉和平家平行的位置,并且將墻頭高出了近十公分,這讓葉和平很難接受。這樣一來,雙方的矛盾進一步加深,甚至還大打出手。
原來,1998年之前,萬留女和葉和平家門前并沒有這條路,而是一條廢溝塘。之后,葉和平把溝填了起來,再后來,村里鋪設石子路時,就一直鋪到了萬留女家門口。但葉和平一直認為,這條溝是自己填起來的,就應屬于自己的自留地,鋪設成石子路讓萬留女通行,主要是因為當時鄰里關系融洽。
然而,一些村民認為,既然路已經(jīng)形成,就應該屬于全體村民的通行路道,根本就不存在是誰的自留地的問題。此外,讓葉和平一家耿耿于懷的是,在萬留女家的西邊,還有一條南北走向的通道,然而,這都被萬留女堆放的雜物堵塞掉了。
在村委會、鎮(zhèn)綜治辦多次調(diào)解未果的情況下,萬留女將葉和平告上了法院。要求清除路面的妨礙物,還她通行權(quán)。5月19日,河失法庭開庭審理了此案。被告葉和平辯稱,原告萬留女訴稱的不是事實,他是在自己的自留地上種植農(nóng)作物,沒有侵害原告的權(quán)利,請求依法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。
經(jīng)過雙方當事人“當庭陳述”、“當庭舉證”、“當庭質(zhì)證”、“當庭辯論”,法院認為本案事實已經(jīng)查清。庭審結(jié)束后法庭進行了調(diào)解,但調(diào)解未果,法院將擇期宣判。
河失法庭代理審判員楊鑫森認為,原被告作為前后鄰居,應當按照有利生產(chǎn)、方便生活、團結(jié)互助、公平合理的精神,正確處理截水、排水、通行、通風、采光等方面的相鄰關系。對于一方所有的或者使用的建筑物范圍內(nèi)歷史形成的必經(jīng)通道,所有權(quán)人或使用權(quán)人不得堵塞。
本案的發(fā)生不由得讓我們深思:鄰里間應當如何相處?最重要的是學會相互尊重,倘若發(fā)生一些磕磕絆絆的事,如果能夠正確對待,絕不會發(fā)生反目成仇的事。鄰里有大事多參與,有困難多幫助,有過失多理解,努力讓“人人為我、我為人人”的思想成為我們新時代鄰里相處的準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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