修訂草案送審稿已報國務院
2013-11-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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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近日從全國人大財經(jīng)委員會了解到,廣告法修訂草案送審稿已報送國務院。 今年3月舉行的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期間,姜健、莫小莎等61位代表建議修改廣告法,增加關于新媒體廣告和廣告代言人責任的規(guī)定,強化廣告監(jiān)督管理機構職責,維護公眾利益等。 據(jù)了解,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高度重視代表議案辦理工作,在廣告法修訂工作中,對代表建議進行了認真梳理,在總結廣告法實施情況的基礎上,針對存在的問題,對廣告法進行了修改完善,形成修訂送審稿,已于2009年8月報送國務院,送審稿已基本涵蓋議案所提建議。 全國人大財經(jīng)委員會認為,修改完善廣告法對于規(guī)范廣告市場秩序,促進廣告業(yè)健康發(fā)展,維護公眾利益十分重要。廣告法修改已列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(guī)劃和2013年立法計劃預備項目,建議有關部門抓緊工作,爭取盡快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。 來源:法制日報 責任編輯:陳秀軍 |
